01
湿拌砂浆原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温度最高不宜超过 60 ℃;
2、细骨料须经过分级筛分,满足产品相关粒径要求;
3、细骨料应经除泥处理,含泥量宜控制≤1%。
02
湿拌砂浆的配料计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湿拌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砂浆的各种材料,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录和贮存功能;
2、湿拌砂浆生产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校准;
3、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均应按质量计;
4 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 6.2.2 规定的范围。
注: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砂浆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的湿拌砂浆搅拌站。
03
混合搅拌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中应测定细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 1 次;
2、应根据细骨料的水分,微调每盘料实际用水量,使生产的湿拌砂浆稠度保持稳定;
3、搅拌机应采用符合《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 规定的强制式搅拌机;
4、湿拌砂浆最短搅拌时间(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不应小于 30s,以搅拌出来的砂浆均匀无结团为标准。
04
搅拌的均匀性对湿拌砂浆的性能十分重要,砂浆从生产到施工要经过多重搅拌。
砂浆搅拌影响着砂浆内部物料的扩散融合性,尤其是保塑剂的溶解性。砂浆保塑剂的溶解性是纯物理的扩散过程。受扩散动力学的控制。扩散的动力主要来自浓度梯度,保塑剂在水泥水化的碱性多相体系中具有足够的化学梯度,它的溶解及扩散受到多重因素的干扰,该反应体系在砂浆体系内随时间不断变化,大部分的保塑剂溶解时间较长。
专业搅拌站内搅拌:采用混凝土设备生产时,需改造搅拌臂和搅拌刀的构造,缩小搅拌刀与衬板的间距。(标准规定5mm以下)可以加大对砂浆的搅拌效率。
运输车罐内搅拌:保持匀速转罐运输。避免运输途中的强转颠簸、振动使砂浆中的物料分散过快,影响稠度和保塑时间。终止转罐导致砂浆集料下沉,水分上浮,产生离析现象。到工地卸料前,快速转罐1-2分钟再卸料,以保证砂浆均匀性。
工人简易拌和:人工的简易搅拌是工人对湿拌砂浆的初始感测,湿拌砂浆的性能是否满足个人施工使用,此过程便可感知一二。
滞留罐内搅拌或人工周转上卸料输送过程的间接翻拌:施工搅拌时需工人根据机械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如搅拌轴磨损需及时维修。搅拌功能在取料时使用,切勿长时间多次循环搅拌,降低保塑时间。湿拌砂浆转料需工人将砂浆用铁锨装入运输小车内再转运到各施工点。来回循环周转装卸料的过程也是对砂浆的一个间接翻拌过程。此过程虽然仅是一个简易拌和,但输送过程会因操作环境、操作方法、工具等原因改变砂浆性能,特别是砂浆的稠度变化,需要工人严格规范施工操作。
湿拌砂浆是由专业搅拌后经二次运输、二次储存并使用的产物,经过各个环节循环保塑剂在湿拌砂浆中能有足够时间均匀分布溶解并有效发挥作用,它的物料状态对比干拌砂浆较接近理想溶液,这是干混砂浆不能具备的特点。因干混砂浆从加水搅拌到砂浆使用完时间较短,可能没等保塑剂分散完全就使用完,优质的可抹性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