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山西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重点行业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用电企业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促进四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
据了解,当前,山西省火电企业亏损严重,中南部部分企业发电意愿不强、电煤库存不足,已经严重影响该省中南部区域电力安全稳定运行。该省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重点行业用电量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45%左右,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65%以上,是该省主要用电行业,也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
根据《通知》,山西省对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重点行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能耗达到国家标准、用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的用电企业,鼓励其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通过市场来满足用电需求。
四个行业具体范围是:钢铁行业包括金属铁、铬、锰等的矿物采选、炼铁、炼钢、钢加工、铁合金冶炼、钢丝及其制品等;煤炭行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有色行业包括重金属(如铜、铅、锌)、轻金属(如铝、镁)、贵金属(如金、银、铂)及稀有金属的采选、冶炼和压延加工等;建材行业包括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和墙体材料生产等。
业界认为,落实国家放开四个行业全电量市场交易政策,促进四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实现利益共享和共赢发展,对山西省电力安全运行乃至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